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道德层次性的思考
发布日期:[2007/2/5]
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道德层次性的思考
李佳圣
(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公共课部 湖北孝感 432000)
[摘 要]:实施“以德治国”,一方面必须加强思想道德建设,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规范;另一方面,必须准确地把握人们道德层次的特点,从而找到提高人们道德境界的有效途径,全面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,人们道德境界可分为不顾一切的自私自利、不妨碍他人的自私原则、诚实守信、乐于助人、无私奉献、见义勇为、舍生取义七个层次。道德建设的任务,就是要积极创造条件,采取有力措施,促使人们道德水平不断地从低层次向层次升华。
[关键词]:以德治国;道德层次;升华条件
[中图分类号] [文献标识码]
“以德治国”,是我们党治国经验的深刻总结,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和发展。德治,强调的是以道德教化作为重要的治国手段,通过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,利用道德的内在约束力,达到社会稳定协调发展[1]。贯彻以“以德治国”的思想,一方面要把加强道德建设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,实施“以德治党”、“以德治政”;另一方面要把道德建设同提高国民素质结合起来,对人们的道德状况进行深入地分析,积极创造条件,促使人们道德水平的提高。
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,精神现象是物质现象的反映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,人们的思想意识、道德观念、生活方式、交往方式等,在发生着相应的变化。原有的封闭性、内向性、稳定性、保守性的道德观念逐步向着开放性、外向性、普遍性的道德观念转化;人们的价值观念由重“义”而转向重“利”,由重“共性”而转向重“个性”。在传统计划体制下,人们的价值观念“求同”的多,一切按照计划,行动讲求统一,在市场经济体制下,人们的价值观念“求异”的多,注重个性发展、个人爱好、个人尊严、个人享受,讲求个人创造精神和冒险精神的发挥,自我意识、自主意识在高知阶层和年轻人中明显强化了。人们道德观念的变化,不仅是历史的必然,而且是历史的当然和进步。适应这种变化,对于人们的道德层次问题必须重新认识。传统学说观点中所划分的自私自利、先公后私、大公无私三个道德层次或自私自利、先私后公、先公后私、大公无私四个道德层次,[2]都不能准确地反映人们道德的实际状况。客观上也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。因而,我们必须构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、多层次的、具有可认知性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,这种道德体系笔者认为大体上可分为七个层次。
(一)自私自利
这种道德层次本属于私有制为基础的各种社会关系的精神产物,是现实生活中少数人的道德层次。这种道德层次的直接表现,就是满脑子充满着永不满足的私欲,一切行为者以谋求个人私利为转移:为了获得贪得无厌的私利,不惜寻找各种机会和借口,以各种非法的或“合法”的形式,化公为私,损公肥私,假公济私,损人利已。“人的本性是自私的”,“人不为已,天诛地灭”,“做人的诀窍就是为自己”,“人生在世,吃穿二字”,就是处于这种道德层次的人的意识;“争名于朝,争利于世”,“念念不忘名利二字”,就是处于这种道德境界人的信条。这种层次的道德是有损社会主义社会的整体利益的。
(二)不妨碍他人
处于这种道德层次的人,以尊重别人正当利益、自由、自尊心、生存的环境为前提,同时也注重谋求个人利益。这种道德层次的根本特点,就是对个人利益的谋取是在不损害公共利益、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进行的,不去谋取社会不容许的个人利益和有损他人权益的利益。这种道德层次的人,希望社会和集体关心他们个人的各种困难,提高个人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,改善个人的劳动和工作条件,关心他们的前途、命运和发展;他们为社会或他人做了有益的事情和贡献,希望社会或他人主动给予他们物质的或精神的报偿。
(三)诚实守信
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是建立于正常市场秩序的必要条件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法律只能对各种欺诈违法行为进行法律约束,而人们之间的绝大多数经济往来,则必须依靠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来约束。处于这种道德层次的人,在经济活动中,以诚实劳动,合法经营取得正当的个人收入;他们享受了权利,也自觉自愿地履行义务;他们能够严格遵守市场规则,自觉维护市场秩序;他们讲求商业信誉,讲求职业道德,以高质量的产品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,不制造和销售假、冒、伪、劣产品。在日常交往中,同事之间、邻里之间、朋友之间、同学之间真诚相处,信守诺言。
(四)乐于助人
这种道德层次较“诚实守信”要高出一层。处于该道德层次的人,富有爱心和同情心,在社会交往中,能自觉地、主动地、热情地帮助别人,这种对别人的帮助,是没有条件,不论时间、地点的,也是不计报酬,不图回报的,但是,他们对别人的帮助,是在不损害自己的利益的前提下进行的。现实生活中多数人属于这种道德层次。
(五)无私奉献
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超越经济范畴的“无私奉献”尽管有困难,但在道德范围内是能够做到的,也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。任何企业的发展、任何单位的兴旺、任何国家的进步,都需要其成员的奉献行为,一个单位生机与活力的源泉就在于职工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,而职工积极性的突出表现就是奉献。这种道德层次比“乐于助人”更高一层,处于这种道德层次的人,在思想意识上表现为不计较个人得失,廉洁奉公,关心社会整体利益比关心个人利益更为重要,关心他人利益比关心自己利益更为重要;在行为规范上表现为积极谋求社会公共利益,积极维护社会的进步和发展,爱岗敬业,开拓进取,忘我工作。
(六)见义勇为
这种道德层次是指救助他人,同时要给自己带来一定风险、一定损失行为的道德表现。处于这种道德层次的人,一身正气,勇于伸张正义,在主观上为了正义、为了社会和大众的利益,尽管已经意识到客观上将有给自己带来损失的后果,但依然挺身而出,义无返顾,勇往直前。它是乐于助人和无私奉献道德境界的进一步升华。
(七)舍生取义
这是为了正义,自己身家性命全然不顾的道德境界,处于这种道德层次的人,心里装着同志、人民、集体、社会主义事业,毫不计较个人的得失和安危,为了社会的进步,为了人民的幸福,呕心沥血,鞠躬尽瘁,以致不惜牺牲个人乃至家庭的生命。具有这种道德境界的人,是共产主义道德的理想人格在现实社会的化身,是市场经济中道德升华的最高境界,是人们自我道德修养的努力方向。虽然说在实际中能够达到这种境界的只限于少数人,但是,只要人们道德修养朝这一方向不懈地努力,是可以达到这一境界的。正如颜渊所说的:“舜何?人也。予何?人也。有为者,亦若是”(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)
人们道德层次的划分,不是绝对的,也不是固定不变的。一方面,不同的道德层次表现在不同人的道德行为之中;另一方面,一个人的道德层次不是固定不变,随着时间的流逝、地点的转移、生活环境的改变、外力的推动、个人处事目的的变化、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等因素的影响,特别是道德教育的作用,一个人的道德境界会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变化。在现实生活中,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一些人:他们在对社会或他人履行义务的过程中,表现过甚至连续表现过良好的行为,但由于社会环境、个人环境的变化,由于长期未能接受应有的道德教育,他们对道德义务的认识模糊了,感情淡漠了意志消沉了,信念动摇了,行为习惯也改变了,甚至前后判若两人。
由此看来,人们道德层次是不断发展变化的,普通人经过长期努力也是可以达到最高境界的。道德建设面临的任务,就是不断地促使人们从低层次道德境界向高层次道德境界的升华。道德境界的升华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条件和个人条件[3]。从个人条件而言,一是要培养人们对高层次道德境界的热切追求。“激情、热情,是人强烈追求自己的对象的本质力量。”[3]人们只有渴望着成为具有人格的人,才会去为自己道德境界的改变和升华而努力。二是要有正确观察社会关系的能力。一个人只有能从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中,清楚地看到时代的潮流和历史的前进方向,才会超出“从俗为善”的平庸世界,产生改变和升华道德境界的进取心和紧迫感。三是要培养人们不畏艰苦和勇于自我牺牲的精神。就社会条件而言。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:
首先,必须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。“民贫则奸邪生”,“仓廪实而知礼节”。所以,必须发展生产,繁荣经济,努力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,为道德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;另一方面,要完善分配制度,在效率优先,兼顾公平的原则下,实现共同富裕目标。只有使人们普遍安居乐业,生活殷实,才能保持社会稳定,实现人们之间关系的和谐统一,从而为道德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。
其次,必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加强道德教育,建立完善的道德规范体系和道德评价体系,使人们对新时期的道德规范有比较明确和完整的概念。强调道德建设的针对性,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有机联系起来,对不同层次、不同职位的人,应有不同的道德水准要求,各行各业要加强职业道德的教育和约束。道德教育要经常地、普遍地贯穿于人们生活、交往的一切场所。学校、家庭、机关、商场、饭店、车船码头,都可用不同形式进行道德教育,使人耳濡目染,潜移默化,使道德规范通过各种渠道深入人心,由外在的规范转化为内在的良心,使社会舆论与道德良心相互呼应,和谐一致。
第三,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,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,维护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、国家利益的根本一致,发展人写人之间同志式的互助合作关系,经常保持一个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性发展的社会秩序和政治局面,创造出合乎现代道德、现代文明的环境,用以改造人们的道德风貌,促使人们道德层次的提高。
第四,构建广泛的群众性的道德舆论评价机制,充分发挥新闻机构、宣传媒介在道德评价中的作用,不断提高大众的道德意识,端正人们的日常行为,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。
有了这样的社会条件,有了这样的社会环境,人们就会从社会的感染中,从形势的催促中,从个人生活的经验中,逐步感悟到现实的潮流,历史的趋势,时代的旗帜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,并从历史的“必然”中看到道德选择的“当然”,看到道德境界的改变和升华不仅是能够实现的,而且也是势不可免的。
[参考文献]
[1] 高青云. 贯彻“以德治国”的重要思想[J]求是,2001:(12).
[2] 罗国杰. 伦理学教程[M].北京:人民大学出版社,1996.
[3] 中央编译室.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(42)[M].北京:人民出版社,1964:169.